關于知識產權日
世界知識產權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于2001年4月26日設立,并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確定“世界知識產權日”和開展有關活動,是為了促進各界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境。每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會確定一個主題。
2022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知識產權日主題是“知識產權和中小企業:把創意推向市場”。
知識產權的內容 :
知識產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
知識產權大致分為兩類:
一、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商業秘密、地理標志等;
二、著作權(版權) ,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諸如小說、詩歌、電影、歌曲、美術、攝影等。
廣義的著作權還包括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如表演者對其表演的權利等。隨著知識經濟的不斷發展,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等也逐漸被納入到知識產權體系中。
知識產權的特點 :
一、專有性
是指除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另有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
二、地域性
是指根據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所取得的知識產權,只能在相應的地域內受保護,不具有域外效力,但特殊情況除外。
三、時間性
依據某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取得的知識產權,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保護,超過法律規定保護期限的權利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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